奪184⼤duódwat徒活切,入末,定。月部。强取。書吕刑:“攘矯虔。”詩大雅瞻卬:“人有民人,女覆之。”引申爲剥奪。左傳桓公五年:“王鄭伯政。”
失。書舜典:“八音克諧,無相倫。”蔡沈傳:“乃以其聲被之八音而爲樂,則無不諧和,而不相侵亂,失其倫次。”荀子富國:“無農時。”楊倞注:“奪,失也。”引申爲脱漏。校書時發現漏字叫“奪”。
亂。禮記仲尼燕居:“給慈仁。”鄭玄注:“奪,猶亂也。”
狹路。禮記檀弓下:“齊莊公襲莒于。”
按,失義的奪,説文作奪,在奞部,云:“手持隹失之也。”强取的奪,説文作敚,在攴部,云:“彊取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