錔1534⾦tàthop他合切,入合,透。緝部。用金屬包裹﹑套住。説文金部:“錔,以金有所冒也。”桂馥義證:“玉篇:‘錔,器物踏頭也。’左昭二十五年傳:‘郈氏爲之金距。’服(虔)注:‘以金錔距。’”急就篇“鬼薪白粲鉗釱髠”顔師古注:“以鐵頭曰鉗,足曰釱。”用作名詞,金屬套。如車軸頭之鐵套。説文車部:“輨,轂耑錔也。”(依徐鍇繫傳)
錔,
沓。二字均屬緝部,沓爲定母,與錔爲旁紐。
段玉裁説文“錔”字
注:“錔取重沓之意,故多借沓爲之。
漢外戚傳:‘切皆銅沓黄金涂。’謂以銅冒門限,以黄金涂銅也。
高注吕覽‘
郈氏金距’(按:原文見
察微,爲“
季氏爲之金距”,與
左傳不同。
段氏引
吕覽却從
左傳)云:‘以利鐵作鍛距,沓其距上。’即
服注左傳‘以金錔距’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