託1263⾔tuōthak他各切,入鐸,透。鐸部。囑託,委託。論語泰伯:“可以六尺之孤,可以寄百里之命。”
寄托,依靠。戰國策趙策四:“一旦山陵崩,長安君何以自於趙?”韓非子外儲説右上:“夫獵者,車輿之安,用六馬之足,使王良佐轡,則身不勞而易及輕獸矣。”
假託,推託。晏子春秋内篇問上:“爲君,厚藉斂而之爲民,近讒諛而之用賢,遠公正而之不順,君行此三者則危。”後漢書華佗傳:“因妻疾,數期不反。”
託,
侂,
托。
説文收有“託”﹑“侂”,均釋作“寄也”。
段玉裁注:“此(侂)與託音義皆同。俗作托,非也。”“侂”亦作“仛”。
廣雅釋詁四:“仛,依也。”“託”﹑“侂”實同一詞。古籍中“侂”很罕用。
玉篇引論語:“可以侂六尺之孤。”“托”是後起字,見
玉篇。原用作以手承物義。“以手承物”本是依託﹑寄託的引申義,“托”是它的專用字,
宋代以後,又兼用於“託”字各義。現在“託”字簡化爲“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