処
瞃
【许慎原文】
止也。得几而止。从几从夂。
【段玉裁注】(4 则)
◆ 止也。
人遇几而止。引申之爲凡凥処之字。俗分别其上去。
◆ 从夊几。
夊讀若黹。從後致也。人㒳脛後有致之者。至乎几而止。故字从夊几。昌與切。五部。
◆ 夊得几而止也。
此釋會意之?。以上八字與舊本不同。今更正如此。又以上三篆皆會意。而不入人部尸部夊部者、重几也。
◆ 處或从虍聲。
今或體獨行。轉謂処俗字。
【异体字】
處
(篆:瞄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