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zǐ
反切:將此切
部首:口
卷次:第二卷

【许慎原文】

苛也。从口此聲。

【段玉裁注】(2 则)

◆ 苛也。
苛亦當作訶。玄應引作訶。凡言呰毀當用呰。喪服四制。呰者莫不知禮之所生也。鄭云。口毀曰呰。玄應引如此。今禮記作訾。按少儀注㒳云訾、思也。
◆ 从口。此聲。
將此切。十六部。

【构字部件】

【索引字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