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
简体:认
- 部首
- 言
- 笔画
- 14 画
- 卷次
- 酉集上
- 字部
- 言字部
- 字典路径
- 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
康熙字典解释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𠀤而振切,音刃。【玉篇】識認也。【增韻】辨識也。【關尹子·二柱篇】渾人我同天地,而彼私智認而已之。【後漢·卓茂傳】時嘗出行,有人認其馬,解與之,他日別得,亡者詣府送還。【元史·王克敬傳】臨事不認眞,豈盡忠之道乎。
又錯認,水酒名。見【南宋市肆記】。
又【讀書通】與仞通。【前漢·儒林傳】孟喜因不肯仞。
又【韻會】與訒通。詳訒字註。
又【廣韻】【正韻】而證切【集韻】如證切,𠀤仍去聲。義同。
又錯認,水酒名。見【南宋市肆記】。
又【讀書通】與仞通。【前漢·儒林傳】孟喜因不肯仞。
又【韻會】與訒通。詳訒字註。
又【廣韻】【正韻】而證切【集韻】如證切,𠀤仍去聲。義同。
其他释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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